******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厂区设备设施拆除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公司2023年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石化润计〔2023〕79******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厂区设备设施拆除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江岸路11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9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49万元(不含税)。
******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厂区设备设施拆除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部分设备设施保护性拆除(主要为机泵及配套设施等)、部分设备非保护性拆除(主要为锅炉、油罐及配套设备设施;烟囱、钢结构构筑物等)、利旧设备(主要)的转运以及配合招标人资产处置进行的现场切割施工等工作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石油化工装置拆除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石油化工装置拆除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石油化工装置拆除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石油化工装置拆除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石油化工装置拆除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3日 23 时59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 08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1月3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江岸路11号;
邮编:/;
联系人:杜希荣;
电话:027-******;
电子邮箱:******。
9.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李海楠;
电话:010-******;
电子邮箱:******。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2.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有限公司(生产安环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杜希荣****** | 电子邮箱 |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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