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云高速改扩建工程GYTJ2标项目经理部砂石料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SJ-YGSWZ-2024-168
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广云高速改扩建工程GYTJ2标项目经理部施工需用砂石料,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砂石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马安至河口段(以下简称“广云高速””或“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粤西地区,东接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横江至马安段(以下简称“广肇高速”),西接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河口至平台段(以下简称“广梧高速”)和广西南(宁)梧(州)、桂(林)梧(州)等高速公路。
本项目改扩建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GYTJ2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里程范围内的路基桥涵、绿化工程、交安施工,主要包含路基段K65+800~K77+000范围内路基施工,以及全线里程(K52+373~K89+677.762)范围内的路面工程。
项目合同工期:本标段工程造价12.39亿元,工期48个月。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砂石料******.00吨,具体内容见附表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2产品质量:投标物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时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1.3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与大中型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4履约信用:材料供应商、所选品牌(生产厂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1年内不存在由于质量、违约、违规等;近一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6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1.7接受代理商投标。当代理商投标时,所有关于生产厂家的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对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同样有效。
3.2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次招标公告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
4.2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铁建云链(https://******/),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陆铁建云链平台(******)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31日下午17:00时(节假日正常上班)。各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招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采购文件不办理邮寄;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前应仔细核对本采购所列各项资格要求,因投标人资格条件不满足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6.1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5日上午9:00。
6.3递交地点:铁建云链平台(******),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采购方有需求,被评为成交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有限公司广云高速改扩建工程GYTJ2标项目经理部
地 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
联系人:吴本沈******(技术咨询);邢凯******111(报价咨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表1
招标编号:ZTSSJ-YGSWZ-2024-168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SS-01 | 碎石 | 10-30 | 符合技术要求 | 吨 | 16000.00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中铁十四局搅拌站 | |
2 | 碎石 | 10-20 | 符合技术要求 | 吨 | 150000.00 | |||
3 | 碎石 | 5-10 | 符合技术要求 | 吨 | 12000.00 | |||
25 | SS-02 | 碎石 | 5-10 | 符合技术要求 | 吨 | 145000.00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中铁十四局搅拌站 | |
6 | 碎石 | 10-20 | 符合技术要求 | 吨 | 340000.00 | |||
7 | 碎石 | 20-30 | 符合技术要求 | 吨 | 205000.00 | |||
8 | 石粉 | - | 符合技术要求 | 吨 | 260000.00 | |||
合计 | ******.00 |
注:以上为本次采购的物资数量,实际供货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马安至河口段(以下简称“广云高速””或“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粤西地区,东接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横江至马安段(以下简称“广肇高速”),西接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河口至平台段(以下简称“广梧高速”)和广西南(宁)梧(州)、桂(林)梧(州)等高速公路。
本项目改扩建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GYTJ2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里程范围内的路基桥涵、绿化工程、交安施工,主要包含路基段K65+800~K77+000范围内路基施工,以及全线里程(K52+373~K89+677.762)范围内的路面工程。
项目合同工期:本标段工程造价12.39亿元,工期48个月。
2.采购资金来源
招标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产品合同费用。
3.1本次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见物资描述表(附表2)。
3.2投标人必须对物资描述表载明的所有物资进行投标,不允许选择投标。
******有限公司广云高速改扩建工程GYTJ2标项目经理部
地 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
联系人:吴本沈******(技术咨询);邢凯******111(报价咨询)
5.合格的投标人
6.合格的产品及服务
6.1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物资。
6.2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8.1招标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评审办法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修改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9.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技术规格书等。如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澄清,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9.2投标人如果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应按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联系信息以书面(包括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招标人。凡在2024年12月31日17:00时前书面提交的需澄清问题,招标人将给予书面解答,逾期不予受理。
9.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在2025年01月01日17:00时以书面(包括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不确认者视为已经收到通知。对于投标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投标人投标错误,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9.4 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答疑或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开标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开标时间。
10.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不确认者亦视为已经收到该修改。
11.1投标文件装订要整齐规范,必须胶装或线装,不得用活页装订,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2投标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11.3投标文件应印制,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11.4线上投标时,无需装订,如采购方有需求,被评为成交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投标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建立目录。
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录 2)
12.3 报价人资格声明(附录 3)。
12.4 组织供应能力说明(附录 4):
12.5 物资报价表(附表 1)。
12.6 物资描述表(附表 2)。
12.7生产厂家和代理商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
12.8技术规格偏离表(附表 3,如有偏差需提供)
12.9 商务条款偏离表(附表 4,如有偏差需提供):
12.10 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并提供应急预案。
13.投标保证金
13.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时间、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每******银行回单电子版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1.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8日9:00。
13.1.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6597
******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有限公司广云高速改扩建工程GYTJ2标项目经理
13.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3.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不具备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
13.3招标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未出现13.4情况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人购买文件后未投标或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文件;
⑵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4.产品报价
14.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为到站价格。
14.1.1各型号材料的到站合价=各型号材料的需求数量*对应型号材料的到站单价。
14.1.2到站价格已经包括投标人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和利润,包括但不限于出厂价、运杂费、卸车费(叉车费等)、税费、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
14.1.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并完成物资报价表(附表1)、物资描述表(附表2)和单价成本分析表(附表5),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投标人应自行、自费对现场进行必要的考察,以确定准确的卸货地点、运输条件。
14.2结算期
结算期为上月的16日至当月的15日,招标人与中标人每个结算期结算一次。
招标人有权对结算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14.3货款
14.3.1结算价格为固定价格。
14.3.2货款结算:结算货款=结算数量*结算单价。
14.3结算期
结算期为上月的16日至当月的15日,招标人与中标人每个结算期结算一次。
招标人有权对结算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结算金额=结算数量*结算单价。
15.1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内保持有效。
15.2在上款规定的原报价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进行答复。如果投标人同意延长要求,则按本须知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将相应地予以延长,且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本次采购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顺延至新的报价有效期终止;如果投标人拒绝延长要求,则其报价失效。
16.1投标人在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时需为签字盖章版的扫描件。
16.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16.3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7.利益冲突
1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17.2生产企业和本企业的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18.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限和地点:所有投标文件于北京时间2025年01月05日9:00前递交,其他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铁建云链平台(******)。
18.2本次采购采用铁建云链平台线上开标的形式,各投标人需在标书递交时间截止前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
18.3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须出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通知书。
18.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无论投标人是否被确定为成交人,投标人均无权索回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
20.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20.2招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并组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20.3投标完成后评委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选择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候选人,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首轮谈判。评委会将邀请供应商候选人就投标、付款方式、服务承诺等进行线上谈判。如评委会认为首轮谈判的结果不理想,可进行多轮谈判,相应供应商候选人应无条件配合。
20.4评审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在评审期间,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在铁建云链上进行。
22.招标采购结果确定的原则
22.1采购过程应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评委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编制评审报告。评委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
******委员会按照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23.1招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3.2若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重大问题,招标人可以按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24.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4.2招标人保留在授予中标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报价或宣布作无效处理,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有投标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将根据评委会的推荐,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推荐的投标人。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且实际采购总数量的调整幅度不能超过本次采购总数量的±10%。发生以上调整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27.1成交人应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由招标人在首期结算货款中扣除,首期结算货款不足的依次从后续结算货款中扣除。终期结算办理完成后,30日内无息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中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9.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有关的其他情况。
29.2有关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估与比较以及授予合同意向等有关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投标人及其他任何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今后3年内不允许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任何物资采购活动:
(1)在投标或执行合同过程中不遵守约定,给招标人采购工作或工程施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投标人;
(2)提供虚假文件资料以企图影响评审结果的投标人;
(3)发现并被认定串通报价的投标人。
若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况时,则重新采购: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
(2)所有投标******委员会否决的;
(3)所有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4)其他原因需要重新采购的。
发生重新采购时,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可能对投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或额外费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为保证本次招标评审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1.2本次采购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1招标人负责组织本次采购评审工作。
2.2******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委员会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和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
2.3如果******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
******委员会将按照以下顺序开展评标工作:标书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形成评审报告、确定中标人。
3.1标书评审
开标完成后,评委会按照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的顺序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主要内容如下:
⑴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⑵报价是否唯一;
⑶投标文件投递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⑷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
⑸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⑹是否缴纳报价保证金。
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视为未通过形式评审,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3.1.2资格评审
对通过了形式评审的投标人******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证明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资格评审主要内容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
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3.1.3商务评审
对通过了形式、资格评审的投标人进行商务评审,主要内容如下:
⑴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报价函(附录1);
⑵是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物资报价表和物资描述表;
⑶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满足交货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要求的报价;
⑷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2)、 投标人资格声明(附录3)文件;
⑸是否提供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⑹是否对商务条款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⑺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靠,满足供货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
⑻组织供应能力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视为不能通过商务评审。
3.1.4技术评审
对通过了形式、资格、商务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如下:
⑵是否提供了与投标物资相对应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视为不能通过技术评审。
3.1.5各个评审环节结束后,评委会汇总评审情况,形成评审汇总表。
3.2推荐中标候选人、形成评审报告、确定中标人
3.2.1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人甲方甲控乙购******委员会对通过全部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报送排名前三的投标人至监理单位开展品牌准入工作,通过准入审批的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未通过按照排名依次递推)。
3.2.2完成评审报告:评委会负责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及监督人共同签字确认。
3.2.3确定中标人:在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招标人将确定每个包件排序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为相应包件的成交人,并发出成交通知书。
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重大问题,招标人可以按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3.2.4招标人保留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报价或宣布作无效处理,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有投标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拒绝所有投标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委会可以拒绝的所有投标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
5.1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5.2评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⑴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的近亲属;
⑵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⑶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5.3开始宣布报价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被拒绝。
5.5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合同签订地点:**省**市**区
砂石料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项目对外全称)
卖方(乙方):(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编号:****)、成交通知书、卖方的报价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包件号为 的碎石采购和供应,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
本合同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成交通知书;
(2)合同条款;
(3)订货明细表;
(4)技术规格书;
(******委员会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6)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含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有关问题的澄清、补充、答疑、修改资料,以下简称:“采购文件”);
(7)卖方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明资料”;
(8)卖方加盖公章的争议解决方式备忘录;
(9)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应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应按以上顺序在先者为准。
一、合同概况(标的物、数量及合同价款等)
见订货明细表。
1.1订货明细表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买方有权对订货数量做出调整,卖方应无条件接受,不得要求变更合同单价或向买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实际结算数量以买方签认的收料单据为依据。
1.2订货明细表所列单价为经买方接受的、卖方承诺的最终报价,为固定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做调整;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市场价格大幅度涨跌、运输费用大幅度涨跌等情形时,卖方向买方提供相应证明资料,买方组织详细调查确认后可予以调整结算价格。
1.3本合同价款为到达买方指定地点的含税价款,已经包括卖方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和利润,包括但不限于出厂价、运杂费、税费、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4本合同货币为人民币。
1.5工程项目名称:***项目。
二、联络
2.1卖方应设卖方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1**********,联系邮箱:***@**.com。卖方代表负责办理合同物资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货物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以及结算对账、发票开具与交接等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事宜以及与买方的联络,当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买方。
如在合同签订时卖方无法确定卖方代表,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买方书面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当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及时以法人授权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买方。
2.2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予执行。
三、计划与交货
3.1买方提前**小时以上向卖方提出合同物资的供应计划,该计划应包括拟进场的物资名称、规格材质、数量、要求到货期限等内容。
3.2卖方应合理安排供货,确保按照买方提出的供货计划交货。
3.3交货地点为买方**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地,具体地点由买方人员现场指定或在供货计划中指定。
3.4买方接货人:***,电话:1**********;其他人无权接货。
四、结算与付款
4.1结算
4.1.1合同物资运至交货地点后,买方进行数量验收并签认收货单据以作为结算依据的一部分,验收后并不免除卖方对合同物资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4.1.2双方每月结算一次,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16日至18日为对账时间,卖方应持买方指定接货人签认的收料单据与买方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部对账并开具结算单。双方必须在对账时间内办理当个结算月的对账手续,不能拖延、遗漏,否则视为卖方放弃相应的结算权利,买方不再给予结算。
买方可决定调整对账时间,卖方应无条件接受。
4.2发票提供
4.2.1双方每次办理结算手续后,卖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供与当次结算金额等额、合法有效的、符合合同约定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签收收到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所有货款一票制结算,买方不接受材料费用与运输费用分别开具的发票。
4.2.2卖方需按买方要求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买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提供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提供发票种类错误;提供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4.2.3卖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4.2.3.1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持平整,不得折叠及出现污点。
4.2.3.2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4.2.3.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卖方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每发生一次应向买方支付金额为对应发票票面含税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2.3.4卖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卖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每发生一次应向买方支付金额为对应发票票面含税金额20%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卖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拒绝接收;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2.3.5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买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4.2.3.6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4.2.3.7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4.2.3.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卖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4.3付款:
******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其他供应链金融或实物资产等方式进行支付。当买方以上述方式付款时,卖方自行承担贴息费用及其他财务费用,不引起本合同价款的增加。
4.3.2付款期限:
双方对账完毕,卖方提供买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后,买方在3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70%。在90日内支付25%货款,剩余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返还。
4.3.3合同实际履行中,买方不对卖方办理任何针对第三方的委托付款手续。如卖方因改制或重组致名称变更,必须提供其登记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及相关的账户变更信息给买方,以便据此办理付款,如只是账户发生变动,也需提供书面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4.4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应按照纳税义务承担与本合同相关的税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合同涉及到的相关税费,应依据以上原则确定;当双方依据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的适用税率时,合同物资的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
五、侵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的索赔。若买方受到此类索赔,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且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每发生一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金额为合同总含税价款5%的违约金。
六、包装、运输、装卸
6.1卖方应对合同物资进行适当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洒漏等需要,确保合同物资安全无损运抵交货地点,包装物由卖方自行回收。
6.2卖方应充分考虑和了解合同交货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方式。
6.3合同物资的运输和包装,须符合道路交通和环保法规要求,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方便装卸和买方的现场验收。
6.4包装费用、装车费用、运输费用、卸车费用、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6.5交货过程中,卖方车辆进入买方施工地点称重计量后,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排放如刹车水、杂物等导致车辆减重的物品,如经发现将按排放物品最大理论重量的双倍数量扣除。
七、质量要求
7.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标准号:(****);同时满足约定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7.2本合同约定的供货物资料源地为位于**市**乡镇**村的**料场。卖方应自约定料源地供货,不得擅自更换料源地;确需更换时,卖方应提前15日告知买方,经买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7.3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保持稳定一致,即实际供货质量的主要质量指标应保持一致,且应与本合同签订前卖方提供的、经买方认可的样品质量一致。如因原材料质量变化、生产线或生产工艺调整,导致发生货物质量变化风险,卖方应提前15日告知买方,以便买方进行处理。
7.4在约定料源地不能正常保证供应的情况下,卖方可供应符合合同要求的其他料源地的产品,但本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管单位及其他政府部门要求不得使用的料源地除外,且卖方应事先向买方提出申请(至少为买方设计配合比、办理更换后的料源准入手续留有充足时间)并将更换后的料源地相关资质报买方备案。
八、验收与质量保证
8.1数量验收
8.1.1买方在交货地点或临近处设置地磅,按照“过磅验收+扣除含水率”的方式对每批次的交货数量进行验收。
8.1.2如双方对过磅验收的数量产生争议,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经地方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买方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买方过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8.1.3合同约定,合同物资的基准含水率为*%,实测含水率低于或等于基准含水率时,以实际过磅数量为签收数量;实测含水率高于基准含水率时,签收数量=实际过磅数量*(1-(实测含水率-基准含水率)),或双方通过协商确认实际进场数量;但如果合同物资存在质量问题,买方可决定直接在签收数量中扣除部分数量。
8.2质量验收
8.2.1买方可采取以下的某种方式或全部方式进行质量验收:
8.2.1买方可采取以下的某种方式或全部方式进行质量验收:
⑴买方采取目测检查的方法,依据合同相关约定对货物进行简单质量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石粉含量、颗粒级配、杂质、颜色等质量状况。
⑵买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抽样检测。
⑶买方参照参照签订合同时卖方提供的样品质量指标对货物质量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8.2.2如质量存在争议,双方可共同提取样品并封存,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并以其检验结果为准。确与本合同第七条不符的,检验费用和相关的退货等费用由卖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8.3买方在验收中,发现卖方供货与合同不符时,可即时退货或暂时妥善保管,并在3天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包括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方式);若在付款期内,买方有权拒付此部分的货款。卖方在接到买方的异议后,应在1天内处理,否则视为违约或认可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4买方进行数量验收、质量验收后,据实签发收料单,作为每个结算周期对账的依据,但不作为买方认可货物质量的依据。如货物经检测不合格,相应收料单据作废。
8.5买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且当卖方供货不合格时,买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合同而另寻供货商且无需通知卖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
8.6质量保证
8.6.1卖方保证供货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买方有权退货并单方解除合同,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8.6.2卖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不因质量保证期的结束而终止承担责任。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等事故的,卖方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6.3合同物资的质量保证期为3个月,自合同物资办理结算之日起计。
8.6.4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因卖方原因导致的任何质量缺陷负责并承担免费退货、换货等义务。
8.7买方及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管单位可能会对卖方及料源地的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厂内监督检查,卖方应予以无条件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
九、违约索赔与赔偿
9.1误期索赔
9.l.1除非买方书面同意,若卖方未能按期交货的,应当向买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每延迟一天,卖方应当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金额2%的违约金。若卖方延迟交货超过3天时,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9.1.2如果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限定的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或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买方与其他供应商完成本合同的采购项目,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未解除合同、但为了减少损失而与其他供应商完成全部或部分本合同的采购项目,不视为买方违约,且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9.2质量索赔
卖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否则买方可提出索赔,卖方同意买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9.2.1买方退货,卖方应将买方已付的该批货物所有款项退还买方,卖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每发生一次并向买方支付金额为合同总含税价款1%的违约金。
9.2.2根据合同物资的瑕疵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买方可即时扣除签收数量,或者办理结算时扣除结算数量或降低结算价格。
9.2.3卖方负责换货,以使货物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卖方承担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9.3卖方收到索赔通知后3天内,未给买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卖方接受。卖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5天内,或征得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解决索赔事宜的,买方可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9.4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卖方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买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卖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9.5卖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对买方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应向买方赔偿。
9.6如因买方欠******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已付款项不作为利息计算基数,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货款总额的2%。
十、安全与环保
10.1卖方在生产、装车、运输、卸车等全部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风险全部自行承担或自行解决,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卖方车辆及货物进入买方现场后,因卖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卖方承担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应保障买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费用开支。
10.3卖方进入买方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且保持清洁卫生,服从买方现场人员的统一指挥,凡因卖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或其他非买方原因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卖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保障买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费用开支。
十一、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包括买方承建工程的重大变更。
11.2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11.3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证明资料送达对方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处理。
十二、合同变更与修改
12.1因买方的原因变更合同物资的,买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
12.2合同变更不能免除或减轻卖方对其已提供物资应承担的责任。
12.3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买卖双方签署书面正式文件(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任何一方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送货单据、发货单据、书面或口头通知、邮件等)改变或对抗本合同的条款,或即便发生改变或对抗也将被视为无效。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委员会申请仲裁。
内部投诉甲方受理联系方式:0633-******、0633-******。
十四、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4.1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买卖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4.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14.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买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卖方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14.3.1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14.3.2供货不及时造成买方停工的;
14.3.3卖方擅自改变料源地的;
14.3.4买方未确认调整结算价格前,卖方暂停或中止供货的;
14.3.5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并有书面指令的;
14.3.6由于卖方原因,给买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14.4在遇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双方可友好协商终止合同。
十五、其它
15.1卖方应确保相关矿产资源手续、经营资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向买方提供约定料源地的相关资质和生产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生产设备清单和照片等;当相关手续或资质将到期或失效时,卖方应及时办理延期或重新申请手续,确保相关手续或资质在本合同期内保持有效,并将相关资料报买方备案。
15.2买方可能要求卖方提供矿产资源完税证明的复印件,卖方应予提供。
15.3除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禁止转让。
15.4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一式2份,买方执2份。
(以下无合同正文)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合同正文)
买方:(注:项目对外全称)
通讯地址:(注:项目地址) 邮编:
代表人: 职务: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执行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卖方(卖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 (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纳税人身份:(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本项是必填项)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15位国税号代码;若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则填写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帐号。)
签订日期:
订货明细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不含税 单价 | 不含税 总价金额 | 增值税 税率 | 增值税税额 | 价税 合计金额 |
合计 | *** | ***.** | ***.** | ***.** | |||||
价税合计金额大写 | 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卖方所供物资质量应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满足约定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满足买方施工工艺要求。
致: ( )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TSSJ-YGSWZ-2024-168),我方同意招标文件中对我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产品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做出如下报价:
包件到站合价: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元);
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产品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 60 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为中标人。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我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招标人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TSSJ-YGSWZ-2024-168)的报价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生效。
(后附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职务: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1.名称及其他情况:
①资产总计: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②负债合计: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③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2.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 国 内 | 出 口 | 总 额 |
3.近三年此投标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等:
序号 | 客户名称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联系电话/联系人 |
4.近三年此投标产品的营业额:(分物资种类填写)
年 份 | 国 内 | 出 口 | 总 额 |
5.投标******银行的名称地址:
6.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招标人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人力资源保障、运输调度及相关管理措施等)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资金保障,包括资金来源、规模、方式等)
(当生产、运输、市场等发生影响供应的情况时所能采取的应急措施)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人名称: 采购编号:ZTSSJ-YGSWZ-2024-168 包件号:SS-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不含税到站单价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到站总价 | 备注 |
① | ② | ③ | ④=①*②*(1+③) | |||||
1 | 碎石 | 10-30 | 吨 | 16000.00 | ||||
2 | 碎石 | 10-20 | 吨 | 150000.00 | ||||
3 | 碎石 | 5-10 | 吨 | 12000.00 | ||||
合计 | 吨 | 178000.00 |
单价说明: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人名称: 采购编号:ZTSSJ-YGSWZ-2024-168 包件号:SS-02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不含税到站单价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到站总价 | 备注 |
① | ② | ③ | ④=①*②*(1+③) | |||||
1 | 碎石 | 5-10 | 吨 | 145000.00 | ||||
2 | 碎石 | 10-20 | 吨 | 340000.00 | ||||
3 | 碎石 | 20-30 | 吨 | 205000.00 | ||||
4 | 石粉 | - | 吨 | 260000.00 | ||||
合计 | 吨 | 950000.00 |
单价说明:
报价总金额(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物资描述表
物资描述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ZTSSJ-YGSWZ-2024-168 包件号:SS-01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期 |
1 | 碎石 | 10-30 | 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 吨 | 16000.00 | 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中铁十四局施工范围内 | 吴本沈 | 满足要求,质量合格 | |
2 | 碎石 | 10-20 | 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 吨 | 150000.00 | ||||
3 | 碎石 | 5-10 | 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 吨 | 12000.00 | ||||
合计 | 吨 | 178000.00 |
注: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规格及数量结算时以实际验收为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物资描述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ZTSSJ-YGSWZ-2024-168 包件号:SS-02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期 |
1 | 碎石 | 5-10 | 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 吨 | 145000.00 | 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中铁十四局施工范围内 | 吴本沈 | 满足要求,质量合格 | |
2 | 碎石 | 10-20 | 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 吨 | 340000.00 | ||||
3 | 碎石 | 20-30 | 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 吨 | 205000.00 | ||||
4 | 石粉 | - | 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 吨 | 260000.00 | ||||
合计 | 吨 | 950000.00 |
注: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规格及数量结算时以实际验收为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技术规格偏离表
编号:ZTSSJ-YGSWZ-2024-168 包件号:SS-01/SS-02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规格 | 报价规格 | 偏离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注: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编号:ZTSSJ-YGSWZ-2024-168 包件号:SS-01/SS-02
序号 | 招标文件 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 商务条款 | 说 明 |
1 | 投标人******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必须是产品的生产厂商。 | ||
2 | 满足供应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运输能力 | ||
3 | 买方在3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70%,在90日内支付25%货款,剩余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返还。。 | ||
4 | 投标人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完全满足规范要求,并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 ||
5 | 投标人接到购货方通知后(电话或传真)五日内送达购货单位指定的施工地点。 | ||
6 |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允许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 ||
7 |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和解、调解,如果项目层级协商不成,优先由甲方总部相关部门调解。如果和解、调解不成,向济南******委员会申请仲裁。 |
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
采购编号:ZTSSJ-YGSWZ-2024-168 包件号:SS-01/SS-02
序号 | 项目 | 占出厂单价比例(%) | 单价(元/吨) | 备注/来源 |
一 | 材料费小计 | |||
1 | ||||
2 | ||||
…… | ||||
二 | 人工费小计 | |||
三 | 机械加工费小计 | |||
1 | 设备折旧费 | |||
2 | 设备维护费 | |||
四 | 水电费小计 | |||
生产成本合计 | ||||
五 | 管理费小计 | |||
1 | 生产管理费 | |||
2 | 销售费 | |||
3 | 服务费 | |||
4 | 财务费 | |||
成本合计 | ||||
六 | 利税小计 | |||
1 | 税收 | |||
2 | 税后利润 | |||
出厂单价 | ||||
七 | 运杂费单价 | 注明运输方式 | ||
到工地合价 | 注明运输里程 |
备注:投标人按产品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采购编号:ZTSSJ-YGSWZ-2024-168 包件号:SS-01/SS-02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供生产厂家(全称或全国唯一性简称) | 生产所在地 | 辅供生产厂家(全称或全国唯一性简称) | 生产所在地 |
注:1、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报此表;生产厂家投标时,可选报此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附录: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
致:
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招标编号:ZTSSJ-YGSWZ-2024-168)物资采购招标的报价,并进行后续的签署和执行买卖合同。我方郑重承诺,为上述代理公司提供的物资符合此次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上述代理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我方的各项证明文件和资料经我方审查属实,我方保证不授权其他代理商在(招标编号:ZTSSJ-YGSWZ-2024-168)物资采购招标中投标。
(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报价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公章) | 制造厂名称(公章) |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
签字人姓名 | 签字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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