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公开招募乐山奥林匹克中心赛事和演艺项目合作方的公告
************有限公司全权委托对乐山奥林匹克中心进行运营。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文旅兴市”发展战略,满足观众需求,进一步活跃乐山文化体育旅游市场,丰富群众文化体育娱乐生活,充分展示乐山城市魅力。乐山将继续举办层次不同的各类赛事和演艺活动,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文体旅流量”转化为更多“消费增量”,创造更多的文化体育交流合作。
现******有限公司拟对乐山奥林匹克中心赛事和演艺项目合作方进行长期公开招募,兹邀请符合招募要求的各意向单位洽谈合作。
一、合作方式
1、联合投资赛事、演艺项目:项目总投资规模不限,合作方出资比例不低于20%,投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艺人秀费(含税)、舞台搭建、导演执行、票务系统、宣传等所有项目成本;赛事演艺形式不限,演唱会、音乐节、大型体育赛事等形式均可合作;赛事演出活动具体时间不限,演出举办地在乐山奥林匹克中心范围内,根据演出形式而定。
2、负责项目承办落地:共同投资举办赛演活动,合作方或其关联方作为承办单位负责明星统筹、项目落地等相关工作。
二、招募邀请方式
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三、招募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此类招募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演艺类活动特定资格要求:意向合作方应为国内注册登记的影视、传媒、广电类企业,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及《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7.具有成熟大型赛事、演出活动主办经验。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合作方将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司简介、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人资格证、项目计划表、******,各项资料均加盖公章。
五、公告期限
持续招募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老泉路一段1111号乐山奥林匹克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
诚挚欢迎业内企业报名咨询,洽谈合作!
附件:1.项目计划表
2.乐山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简介
项目计划表
1 | 报名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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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举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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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邀嘉宾阵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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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总投资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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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费用预算: 1.嘉宾演出费用 2.舞台、场地搭建方案及费用 3.导演执行费用 4.安保费用 5.宣传费用 6.舞美、摄制费用 7.物料费用 8.接待费用 9.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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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票房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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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奥林匹克中心简介
体育场:体育场位于乐山奥林匹克中心西区,建筑面积6.85万㎡,地上主体单层,局部4层,建筑高度44.557m。该场馆为中型乙级体育场,固定坐席21400座。体育场内设正式比赛场地,包括周长400m标准环行跑道、天然草坪标准足球场及各类田赛比赛场地,内场草坪区面积约7700平方米,可以举办大型赛事及演唱会。
体育馆:体育馆为乙级大型馆,设置6000座固定坐席及1000座活动坐席,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8万平方米,建筑高度30.30米,主体一层,局部四层。比赛大厅位于首层,比赛场地70m×45m,可举办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手球、体操等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