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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纯碱厂机电安装项目二标段石灰窑制作安装劳务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分供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哈萨克斯坦纯碱厂机电安装项目二标段石灰窑制作安装劳务分包。
1.2 采购人: ******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哈萨克斯坦纯碱厂项目位于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州,距阿拉木图500公里,距中哈边境霍尔果斯口岸约800公里。项目建设周期:2025年04月20日-2026年8月31日,总日历日498天,具体以建设方开工令通知为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二标段石灰窑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安装工程劳务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详见附件1清单。
2.2 计划工期:2025年04月20日-2026年8月31日,总日历日498天,具体以建设方开工令通知为准。
2.3 建设地点:哈萨克斯坦纯碱厂项目位于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州,距阿拉木图500公里,距中哈边境霍尔果斯口岸约800公里。
2.4 质量要求:分供商应严格执行项目业主、采购人和项目监理要求相关的中国现行国家规范和哈萨克斯坦当地强制性标准。如上述标准和规范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应在施工中,充分考虑工程所在国的气候和环境条件,以适应于运输,储存,维护,保管和使用。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程项目施工及验收时应严格遵循以下规范、标准:
本项目询价公告及附件。
本项目工程的初步设计图、总平图、相关的图纸资料等。
我公司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多年来在化工厂施工的经验总结等。
有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导则。
2.5 其他要求:(1)分供商负责提供本工程附件清单范围内项下全部设备、材料的现场卸货、验收、仓储、转运及保养、保管工作,对精密仪器设备进行防雨防潮管理,开箱清点检验、造册、签收工作等的劳务人员,分供商安排相应工程师监督。
(2)本工程中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安装辅助材料(包括特殊安装辅材)、施工机具(除大型机械外)、仪器的使用清单由分供商全面负责。
(3)分供商根据采购人需要应派充足劳务人员参加本标段设备等主要设备出厂前检验/装箱,以有利于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缺陷修复期间运行等施工工作并配合业主及采购人组织的竣工验收、最终验收及确保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证工作工作。
(4)分供商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的规定,负责项目范围内的现场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
(5)分供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提供向业主方请款或按照当地规范或业主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和协助。分供商应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协调管理。
(6)采购人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有权无限制进入现场对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但该监督和检查不应影响分供商的合理正常施工。如采购人和/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展缓慢,可以向分供商提出书面警告,要求增加工人,加班以及采取其他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按时竣工的措施。
(7)分供商应管理好自己的施工队伍,如发生分供商人劳务人员到采购人或业主办公区、施工现场、官方机构及公共场所滋事、罢工等事件,采购人将对分供商处罚,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分供商承担。
3 分供商资格要求
3.1 分供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1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3)业绩要求:从2020年至2024年有石灰窑制作安装相应业绩。
(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分供商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分供商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分供商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分供商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需要提供相应劳务人员资格证书、执行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及登高证等。
(6)其他要求: 无。
3.2 分供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5日,在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09时00分,地点为 西安市咸宁中路49号208室海外事业部。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分供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分供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采购公告在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咸宁中路49号。
邮政编码: 710043
联 系 人:辛硕
电 话:******
电子邮箱: ******